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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用香精EXW门到门清关申报,专注进口

发布:2023-01-23 14:05,更新:2024-11-22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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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相关清关知识分享:

食用香精是食品用香精的简称,是一种能够赋予食品香味的混合物。消费者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过量使用食用香料、香精会带来安全问题。食用香精在使用时还具有“自我设限”特性,当超过一定量时,其香味会令人难以接受。

一、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才能作为进口:

㈠有我国食品的;

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目录的;

㈢列入《使用卫生》(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GB14880)的;

㈣列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的目录”的。

二、进口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要求

中文标签的必标内容包括:

1、名称(相关中的通用名称)、规格、净含量;

2、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关中的通用名称;

3、原产国(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

4、生产日期(批号)和保质期;

5、贮存条件;

6、“”字样;

7、复配的标签还应符合《食品复配通则》(GB26687-2011)中的相关规定。

8、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如果在标签中无法标注清楚的,可以通过中文说明书列明。

 三、中文说明书要求

1、标签中如有未尽事项的(限于上述第8点内容、和不属于上述中文标签必须标注的其他内容),可以通过说明书列明;

2、说明书还应当包含标签中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外的其他全部安全信息,以及指导安全、合理使用的其他内容;

3、说明书应不与包装物离,并避免与内容物直接。

㈢进口食用香精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该符合《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QB/T4003-2010)。

如果进口食用香精还是危险品的话,应该同时进口危险品的相关中文标签和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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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一般操作进口的和地区如下:、、、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澳洲。新西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拉脱维亚、希腊、美国、加拿大等。


知识拓展:


贸易术语EXW卖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和术语含析
EXW的全称是Ex Works(...named place),中文意思为工厂交货()。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按EXW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费用都的。在交单方面,卖方只需要提供商业或电子数据,如合同有要求,才需提供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相符的。
卖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此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提供商业或EDI、交货与合同相符的证明(一般为检验检疫证书);
(3)通知买方交货的时间和。
买方的主要义务
(1)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出口、进口许可证或其他;
(3)将货物从交货运至终目的地;
(4)通知卖方在有效时期内提货的时间,否则承担期满后货物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在EXW术语后面要尽可能清楚地写明交货内的交付点。如果在交货没有约定特定的交付点,且有不止一个交付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可以选择对其来说方便的交付点。
B.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物的运输工具,如果卖方更方便装货,应使用FCA。
C.需要清关时,卖方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只有在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才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手续。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这一术语,而应使用FCA。
D.当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卖方有义务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买方取得货物进出口相关单证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而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
E.在EXW术语项下,风险和费用通常一起转移,有时也可以提前转移。风险提前转移的前提就是,货物已经完成“特定化”。所谓货物的特定化,是指在货物的包装上刷喷头,打上适当的标记,向买方发出通知。这表明该批货物已被划归于本合同下,与其他货物清楚地分开。如果货物没有完成特定化,是不能发生风险的提前转移的。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外高桥自贸区奥纳路188号
  • 邮编:200131
  • 电话:021-61060986
  • 关务部:钱经理
  • 手机:15000636740
  • 传真:021-61060983
  • QQ:1029095118
  • Email:zouin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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