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00636740

上海空运代理护肤品进口清关,进口化妆品资质要求,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

更新时间:2024-12-02 08:32:14
价格:¥500/单
优势1:一站式进口
优势2:完善的服务网络
联系电话:021-61060986
联系手机: 15000636740
联系人:钱经理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上海空运代理护肤品进口清关,进口化妆品资质要求,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上海卓鹰服务涵盖广泛,涉及海运、空运、多式联运、保税区物流、供应链方案设计、报关报检、供应链金融、转口贸易等专业领域。运转的服务网络已经遍布全球,在海外拥有二百多个合作伙伴,在国内主要城市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贴心服务。
上海卓鹰所服务的客户包含了IT、家电、纺织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各大行业,为多家500强企业、海内外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我们与业内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不断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优越的服务。

上海空运代理护肤品进口清关,进口化妆品资质要求,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进口化妆品备案|中文标签设计审核|海外提货|空运海运,化妆品进口报关|清关|外贸代理|保税仓储|中文标签黏贴|检验检疫证明|口岸查验|属地查验|物物流配送|全套代理!

进口化妆品的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

实施注册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

没有实施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品安全性承诺和在生产(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另外,进口化妆品境内人备案已取消。

相关注意点:

1、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具体办法将由部门拟订,报市场部门审核、发布。

2、香皂不适用《化妆品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的香皂仍按该条例。

3、2021年1月1日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健美、除臭的化妆品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仍然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思路:

进口化妆品清关流程:

● 局备案凭证(批文)(发货前办理)

● 备货

● 单证(客户操作)

● 到港申报(我司安排)

● 换单(我司操作)

● 报关报检(海关操作:目的地查验、口岸查验)

● 交税

● 贴标签(如果是国外进口直接有中文标签的,没有标签的可以选择进保税区整改贴标签)

● 商检查验放行

● 送货

● 出具卫生证明

进口化妆品申报相关答疑:

1.哪些属于进口化妆品?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半成品是指一道“灌装”或者“分装”工序外,已完成其他全部生产加工工序的化妆品。

值得关注的是,新《条例》附则第七十八条“对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此外,新《条例》附则中规定,“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的适用本条例”。可以简单理解为,纯粹清洁作用的香皂不适用新《条例》,而宣称具有美白、等的则适用。

2.进口化妆品需要符合哪些?    

我国的化妆品主要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化妆品卫生》(GB 7916-1987)和《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等。

3.进口化妆品有何准入注册或者备案要求?

新《条例》明确规定,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

特别注意的是,申请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规范的证明资料;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资料。

4.进口化妆品应当如何申报?     

进口化妆品的人或者其代理人可自主选择通关现场办理申报手续。报关时应当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并提供化妆品进口商名称和备案号。

5.进口化妆品申报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1)实施卫生许可的化妆品,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海关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进行自动比对验核;

(2)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凭备案凭证办理报关手续;

(3)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规范的证明资料;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资料;

(4)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必要报关资料;

(5)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6)产品配方;

(7)非进口的,应提供上一批次化妆品进口记录及销售记录;

(8)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9)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

(10)要求的其他文件。

tips:2018年第90号《关于检验检疫电子化的公告》,企业申报时应当向海关提交的证明、声明类材料,只需依法申明持有相关材料,如海关需要验核原件的,应按要求提供。

6.进口商需要对拟进口的化妆品是否已经注册或者备案进行审核么?

当然。新《条例》明确规定,进口商应当对拟进口的化妆品是否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是否符合本条例和强制性、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7.进口化妆品在检验检疫合格之前应当存什么地方?

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海关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8.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化妆品如何处理?

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保护项目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9.进口化妆品流向记录有什么要求?

进口化妆品的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流向,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证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具体可登陆“网站/互联网+海关/办事指南/企业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办理。

进口商应当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相关证书、报关单的复印件、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副本。自2020年8月1日起,在贸易“单一窗口”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信息查询功能,企业进口报关时填写申请人,即可收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编号和查询码,再凭编号和查询码通过“单一窗口”的查询页面进行查询、下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证书。

上海卓鹰为了确保单证能准确,迅速的通关,卓鹰报关公司已在吴淞,宝山,外高桥保税区等口岸设立了分支机构。由多位的专业报关员负责,根据客户的不同报关需求,真正实行了现场通关的服务。并配备专业快递人员,及时有效地递送单据,确保货物正常出运。 ,优势推荐:上海空运代理护肤品进口清关,进口化妆品资质要求,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


本文《上海空运代理护肤品进口清关,进口化妆品资质要求,定制专属物流通关方案》由我司上海卓鹰报关发布,转载请声明!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如侵联删!
上海卓鹰清关集团——提供海外提货|空运海运|进口清关|进口报关|代理报关|清关代理|进口货代|进口代理|外贸代理|国内派送|保税仓储|转口贸易服务,是靠谱的上海报关公司|上海清关公司|上海货代公司|上海保税仓储公司|进口审价查验手续,进口清关放心托付。
我司一般操作进口的和地区如下:、、、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澳洲。新西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拉脱维亚、希腊、美国、加拿大等。
我司经常操作的口岸:上海港,上海,上海保税区,宁波港,宁波,杭州,广州白云,广州口岸,深圳口岸,佛山口岸,北京,天津口岸,青岛口岸,南京口岸等。
上海港进口报关,上海清关,洋山港进口通关,上海保税区仓储,上海港转口贸易,进口供应链_报关_清关_通关_转口贸易_报关行_仓储_货代_外贸代理_空运_海运_物流,一站式进口服务。
知识拓展:


保税展示交易的时限要求
未销售货物6个月内复运回海关特殊区域,因特殊情况需要期限的,延期多不超过3次,每次期限不超过6个月。

通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预裁定办理流程
(一)预裁定申请人通过电子口岸的“海关事务联系单”或互联网+海关的“税费业务”模块提出价格预裁定申请;
(二)海关审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制海关预裁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海关预裁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制海关预裁定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三)海关对申请人申请的海关事务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以及公告作出预裁定决定,制海关预裁定决定书》。除涉及申请人商业秘密的,海关将通过网站等公开预裁定决定内容。
(四)作出预裁定决定中,海关可以制海关预裁定申请补充材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申请海关事务有关的材料。
(五)符合终止情形的,海关可以终止预裁定,并且制海关终止预裁定决定书》。
(六)符合撤销情形的,海关制海关预裁定决定撤销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外高桥自贸区奥纳路188号
  • 邮编:200131
  • 电话:021-61060986
  • 关务部:钱经理
  • 手机:15000636740
  • 传真:021-61060983
  • QQ:1029095118
  • Email:zouin001@126.com
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