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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荷兰护肤品代理清关,通关流程,全程操作通关无忧

更新时间:2024-12-29 08:08:00
价格:¥500/单
优势1:一站式进口
优势2:完善的服务网络
联系电话:021-6106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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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进口荷兰护肤品代理清关,通关流程,全程操作通关无忧,上海卓鹰服务涵盖广泛,涉及海运、空运、多式联运、保税区物流、供应链方案设计、报关报检、供应链金融、转口贸易等专业领域。运转的服务网络已经遍布全球,在海外拥有二百多个合作伙伴,在国内主要城市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贴心服务。
上海卓鹰所服务的客户包含了IT、家电、纺织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各大行业,为多家500强企业、海内外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我们与业内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不断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优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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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趾甲、等)或者口腔、牙齿,以达到清洁、不良气味、护肤、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化妆品半成品:指一道“灌装”或者“分装”工序外,已完成其他全部生产加工工序的化妆品。

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和非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

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指以销售为主要目的,已有销售包装,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化妆品成品。

非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是一道内容物的工序已经完成,但尚无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

相关注意点:

1、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具体办法将由部门拟订,报市场部门审核、发布。

2、香皂不适用《化妆品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的香皂仍按该条例。

3、2021年1月1日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健美、除臭的化妆品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仍然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人所需具备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注册登记

C.化妆品经营范围

D.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漱口水等产品,其余化妆品均须做好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进口化妆品一般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国外备货

资料

发运(空运/海运)

报关

查验(如发生)

抽检(如发生)

贴好中文标签

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

销售

一般进口化妆品客户关注的问题:

化妆品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化妆品海关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化妆品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化妆品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化妆品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化妆品海关申报等其他问题

⑦进口化妆品如何向海关申报

⑧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哪个环节黏贴查验

进口普通化妆品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化妆品属性: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条例》第三条,给出我国化妆品的基本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使用、目的、部位等与此定义不符的,均不能按化妆品申请。如口服、皮射等,或作用于等,均不属于化妆品范畴。另外,主管部门局(NMPA)明确指出,我国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的“药妆品”。

2、非特殊类属性:

《化妆品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属于染发、烫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宣称新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3、境外生产属性:

普通化妆一道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外完成的为进口普通产品,在、和澳门地区完成的参照进口普通产品。

税目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的申报要求:

(一)  化妆品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  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按照有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  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法定数量,即/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体积;按照有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  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净含量以体积标注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五)  其他包装标注规格的化妆品,参照本条第(二)项要求进行申报。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意要点:

1.进口化妆品报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3.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人备案事项。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

6.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海关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上海卓鹰进口服务网点基本实现国内主要港口的全覆盖。上海卓鹰三大进口方案中心:华东(上海、宁波)方案中心、华南(广州、深圳)方案中心、华东(上海、宁波)方案中心、华北(天津、大连)方案中心,构筑多点联动、立体服务、资源共享的操作体系。 ,优势推荐:进口荷兰护肤品代理清关,通关流程,全程操作通关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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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一般操作进口的和地区如下:、、、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澳洲。新西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拉脱维亚、希腊、美国、加拿大等。
我司经常操作的口岸:上海港,上海,上海保税区,宁波港,宁波,杭州,广州白云,广州口岸,深圳口岸,佛山口岸,北京,天津口岸,青岛口岸,南京口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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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海运附件费解析之自动舱单录入费AMS
全称是Automatic Manifest System,自动舱单录入费。用于美加航线,美国特有——所有到美国的货物或经美国中转至其他或地区的货物都要进行AMS申报(装船前24小时)。AMS也叫24小时舱单/美国反恐舱单。

通关知识每日学:


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被核查前需要什么
企业在核查前,应当好两方面材料。一是关于企业基本情况、安全体系相关文件、生产和人员、卫生、车间设施、生产用水或冰、原料和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化学品、检验检测情况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1. 企业基本情况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及复印件
(3)体系认证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HAPPC、ISO22000、GMP、BRC、IFS等)
2. 企业安全体系相关文件:
HACCP体系文件、SSOP文件、食品防护计划
3. 生产和人员要求:
(1)工作服、帽、鞋相关制度(应明确和要求)及记录
(2)企业人员、车间工人等获可进入车间的人员的健康证,健康证应确保在有效期内
(3)车间内企业员工健康检查记录
(4)企业从事、指导、员工培训的卫生人员“熟悉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并具备适应其工作相关的资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等),及该类人员企业内部考核合格记录
4. 企业卫生:
(1)如企业厂区及车间防鼠防虫工作委托给第三方除害公司开展,应提供委托合同、除害公司工作记录、除害效果评价
(2)如防鼠防虫工作需投放饵料,需提供饵料投放记录
(3)《排污许可证》,如无法提供,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5. 车间设施
有温度控制要求的工序和场所配备的温度显示装置的有效校准记录或其他准确性证明材料
6. 生产用水或冰:
(1)属于城市供水的,每年进行水质检测并提供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2)自备水源的,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提供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3)企业储水设施的定期清洗记录
7. 原料、、食品相关产品:
(1)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如内外包材等)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应依照食品安全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关记录
(3)二次加工的动物源性原料,应来自海关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进口原料的有效通关单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
(5)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厂验收合格记录(应如实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进货日期等内容)
(7)企业所使用的的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以及的使用记录
8. 生产加工:
(1)控制加工时间、产品温度和车间的温度的相关生产记录,以及温度测量装置的合格检测证明及定期校准记录
(2)对速冻、冷藏、冷却、热处理、干燥、辐照、化学保藏、真空或改良空气包装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殊加工环节,需提交该环节采取的措施能够安全卫生要求或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热穿透、热分布报告等
(3)与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清洗相关的清洗记录
(4)对于有要求的包材,提供其记录
9. 储存、运输:
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企业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所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湿度显示装置的校准记录(根据《出口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规定:冷藏库的温度应当保持在—18℃以下,温度波动范围控制在2℃以内,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和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定期校准。)
10. 化学品:
(1)企业化学品储存和领用规定文件
(2)化学品领用、使用记录
11. 检验检测情况:
(1)企业检测人员相应技术资格的资质证明
(2)实验室文件、资料
(3)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的相关合格检定文件及计量或校准记录
(4)企业实验室检测结果记录
(5)如委托社会实验室,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受委托的实验室,其承担的企业产品检测项目应具有经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外高桥自贸区奥纳路188号
  • 邮编:200131
  • 电话:021-61060986
  • 关务部:钱经理
  • 手机:15000636740
  • 传真:021-61060983
  • QQ:1029095118
  • Email:zouin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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