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波兰烈酒上海报关公司进口食品专业清关
《进口波兰烈酒上海报关公司进口食品清关》——我司提供进口食品全程供应链服务,从食品进口海外提货物流,食品进口报关清关,食品进口保税中转,食品进口国内物流,食品进口审价,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设计黏贴,食品进口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出具等一站式食品进口服务!选择上海卓鹰,进口食品从此不用烦恼,众多案例支持,竭诚为您服务!专注进口服务——为您解决食品进口/进口食品清关单证/进口食品报关流程/进口食品清关手续/进口食品准入/进口食品供应链等问题!
上海卓鹰分享:
哪些商品可以适用综合保税区简化进出区?
按照公告2019年第50号相关规定,适用综合保税区简化进出区的货物、物品具体范围如下:
(1)区内的基础设施、生产厂房、仓储设施建设中所需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
(2)区内企业和行政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
(3)区内企业所需的劳保用品;
(4)区内企业用于生产加工及设备的少量、急用物料;
(5)区内企业使用的包装物料;
(6)区内企业使用的样品;
(7)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仪器、工具、机器、设备;
(8)区内人员所需的生活消费品。
很高兴大家能看到本人(上海卓鹰钱先生)写的文章,本人从事进口报关(搬砖)行业十余载,很荣幸能与各位朋友交流共同进步!下面简单来进口预包装食品类的大致思路。
首先如果你们公司如果想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的话需要具备一定的(如下):
1.进出口权
2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3.签约通关无纸化
4.进口食品人备案
PS:当然如果无的话,也可以通过其他有的企业抬头申报
关于进口的单证,其实可以从网上找到很多的资料,不过具体口岸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但是总的大致要求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的!
比如Certificate of origin和Health certificate等进口食品清关必备文件,当然不同食品可能会要求出具一些特别文件,或者比如的食品进口有特殊要求,这里就不展开谈了,有可以找我,交交朋友都可以(套资料勿扰,请互相尊重)。
在这里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是说国外出的了相关文件就一定可以进口!
不是说国外出的了相关文件就一定可以进口!
衷心希望广大进口商进口前先核对好相关的配料是否在我国有食用依据和添加剂或者营养强化剂是否合规!不然即使按照当前政策可能有概率混进来,但是被打假概率非常大!
目前您要进行一个进口食品项目我们的建议是:
首先你要确定此产品在我国的产品类型,找到相应的国标,当然可以找一些竞品来参考下,走别人走过的路呢,风险相对较小。
然后在审核相关配料,注意好新资源食品在标签上标注好相关(如有要求)。
产品没问题后就可以相关的资料安排货运了。
进口一般就是换单——报关——检验检疫(概率抽检)——出检验检疫证明
PS:进口食品一定要有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加贴好中文标签方能销售。
如果要细讲其实还是涉及到蛮多方面的,比如添加剂,产品,中文标签要求等。一般来说配料比较少的产品比较简单,比如各类发酵酒,红酒,蒸馏酒等。抛砖引玉,随便扯扯,欢迎交流!上海卓鹰钱经理原创,转载请注明!
本文《进口波兰烈酒上海报关公司进口食品清关》为我司上海卓鹰发布,转载请注明!
综合保税区内的退税政策“退”指什么?
从境内(指国内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货物进入国内销售则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
除此之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经批准或还可以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1)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企业可以选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可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3)赋予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经批准试点的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申请成为试点企业,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可进口自用设备暂免进口税收后按内外销比例年度补缴税款、内销货物向税务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进口税收以及缓税利息、外销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等具体政策;
(4)经批准或的其他税收政策。
上海卓鹰,从事进出口代理,进口代理,出口代理,进出口报关、报检,货运代理及仓储配送服务等一站式全程物流服务及相关关务的公司。每个都有自己的进出口贸易制度,在进出口贸易操作上原理简单但手续复杂,稍有不当会对整个贸易起到阻碍作用。上海卓鹰拥有从事贸易和国内运输多年工作的人才,熟悉进出口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涉及的产品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机械、纺织、汽车、环保等行业。
卓鹰每日报关知识:贸易术语:运费及费付至(CIP)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费付至(......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并支付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外高桥自贸区奥纳路188号
- 邮编:200131
- 电话:021-61060986
- 关务部:钱经理
- 手机:15000636740
- 传真:021-61060983
- QQ:1029095118
- Email:zouin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