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日本食品原料单证|食品原料进口资质|上海食品货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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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鹰分享:
成套设备如何进口清关:
要进口的生产设备属于“完整的生产线、成套装置设备(含工程项目和介绍改造项目中的成套装置设施和与国产设备配套组成的成套设备中的进口关键设备)”或“能生产、制造、加工转换某种能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系列机械电气设备或为某一整体目的服务而配套的由机械电气设备构成的”。其中之一的都是成套设备,不管上述设备的海关代码是否为法检,作为成套设备就是法检产品。
很高兴大家能看到本人(上海卓鹰钱先生)写的文章,本人从事进口报关(搬砖)行业十余载,很荣幸能与各位朋友交流共同进步!下面简单来进口预包装食品类的大致思路。
首先如果你们公司如果想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的话需要具备一定的(如下):
1.进出口权
2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3.签约通关无纸化
4.进口食品人备案
PS:当然如果无的话,也可以通过其他有的企业抬头申报
关于进口的单证,其实可以从网上找到很多的资料,不过具体口岸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但是总的大致要求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的!
比如Certificate of origin和Health certificate等进口食品清关必备文件,当然不同食品可能会要求出具一些特别文件,或者比如的食品进口有特殊要求,这里就不展开谈了,有可以找我,交交朋友都可以(套资料勿扰,请互相尊重)。
在这里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是说国外出的了相关文件就一定可以进口!
不是说国外出的了相关文件就一定可以进口!
衷心希望广大进口商进口前先核对好相关的配料是否在我国有食用依据和添加剂或者营养强化剂是否合规!不然即使按照当前政策可能有概率混进来,但是被打假概率非常大!
目前您要进行一个进口食品项目我们的建议是:
首先你要确定此产品在我国的产品类型,找到相应的国标,当然可以找一些竞品来参考下,走别人走过的路呢,风险相对较小。
然后在审核相关配料,注意好新资源食品在标签上标注好相关(如有要求)。
产品没问题后就可以相关的资料安排货运了。
进口一般就是换单——报关——检验检疫(概率抽检)——出检验检疫证明
PS:进口食品一定要有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加贴好中文标签方能销售。
如果要细讲其实还是涉及到蛮多方面的,比如添加剂,产品,中文标签要求等。一般来说配料比较少的产品比较简单,比如各类发酵酒,红酒,蒸馏酒等。抛砖引玉,随便扯扯,欢迎交流!上海卓鹰钱经理原创,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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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啤酒中文标签特殊要求
1. 玻璃瓶装的啤酒必需标注:切勿撞击, 防止爆瓶。
2. 无醇啤酒(脱醇啤酒),指酒精度小于等于0.5%vol,原麦汁浓度大于等于3.0°P的啤酒,应标注营养成分表(符合GB28050要求)。
3.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桶装啤酒标签只需要标示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应在说明书或中注明。
4. 进口预包装啤酒不强制标示相关产品代号和(品质)等级。如果企业标示了产品代号和(品质)等级,应确保真实、准确。
5. 进口啤酒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等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为了确保单证能准确,迅速的通关,卓鹰报关公司已在吴淞,宝山,外高桥保税区等口岸设立了分支机构。由多位的报关员负责,根据客户的不同报关需求,真正实行了现场通关的服务。并配备快递人员,及时有效地递送单据,确保货物正常出运。
卓鹰每日报关知识:FOB和CIF的区别在哪里:FOB俗称离岸价,如果上要求报FOB价格,那么,一般指的是从工厂出来,工厂价格加上运至装运港的陆路费,也就是离开装运港之前的报价,而CIF报价,一般是FOB价格加上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运费,所以又俗称到岸价。说白了,FOB就是卖方到买方的地盘上买货,然后自己运回家,CIF是买方一直送到卖方家门口!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缩写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是一种的常用的贸易术语,在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卖方需在规定的装货港和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交到买方的船上,以履行其交货义务。买卖双方所承担的有关货物的费用和风险均以船舷为界,及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转移于买方,由买方承担。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要求卖方负责出口结关手续,包括申领出口许可证,报关及交纳出口关税等。成本加运费(CFR),成本加费与运费(CIF)卖方需负责签订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的运输,并支付运费,但货物风险都是在出口国的交货由卖方转移于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因此,均属于装运(SHIPPMENT CONTRACT)而不属于到货(ARRIVAL CONTRACT)。C 组术语和F 组术语均属于装运,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缩写CFR),成本加运费术语原来的缩写为C&F,它是一种的、常用的贸易术语,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卖方需负责订立运输,按买卖的时间,按买卖规定的时间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运到船上并支付将货物运到目的地的运费,但货物的风险在转货港越过船舷后所发生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因发生意外事件而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应由买方承担。这一点与船上交货(FOB)术语是不同的。成本费加运费(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缩写CIF)“成本费加运费”是一种的常用的贸易术语,在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卖方除承担与“成本加运费”(CFR)相同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输货物运输并支付费,但卖方的义务于投保低的险别,即平安险,至于货物的风险则与“成本加运费”(CFR)和船上交货(FOB)条件是一样的,都是在装运港船越过船舷时由卖方移转于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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