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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马来西亚食品报关方案|食品进口费用|上海食品货代公司

更新时间:2024-11-29 0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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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马来西亚食品报关方案|食品进口费用|上海食品货代公司》——我司提供进口食品全程供应链服务,从食品进口海外提货物流,食品进口报关清关,食品进口保税中转,食品进口国内物流,食品进口审价,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设计黏贴,食品进口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出具等一站式食品进口服务!选择上海卓鹰,进口食品从此不用烦恼,众多案例支持,竭诚为您服务!专注进口服务——为您解决食品进口/进口食品清关单证/进口食品报关流程/进口食品清关手续/进口食品准入/进口食品供应链等问题!

上海卓鹰分享: 进口啤酒中文标签特殊要求 1. 玻璃瓶装的啤酒必需标注:切勿撞击, 防止爆瓶。 2. 无醇啤酒(脱醇啤酒),指酒精度小于等于0.5%vol,原麦汁浓度大于等于3.0°P的啤酒,应标注营养成分表(符合GB28050要求)。 3.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桶装啤酒标签只需要标示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应在说明书或中注明。 4. 进口预包装啤酒不强制标示相关产品代号和(品质)等级。如果企业标示了产品代号和(品质)等级,应确保真实、准确。 5. 进口啤酒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等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很高兴大家能看到本人(上海卓鹰钱先生)写的文章,本人从事进口报关(搬砖)行业十余载,很荣幸能与各位朋友交流共同进步!下面简单来进口预包装食品类的大致思路。

首先如果你们公司如果想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的话需要具备一定的(如下):

1.进出口权

2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3.签约通关无纸化

4.进口食品人备案

PS:当然如果无的话,也可以通过其他有的企业抬头申报

关于进口的单证,其实可以从网上找到很多的资料,不过具体口岸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但是总的大致要求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的!

比如Certificate of origin和Health certificate等进口食品清关必备文件,当然不同食品可能会要求出具一些特别文件,或者比如的食品进口有特殊要求,这里就不展开谈了,有可以找我,交交朋友都可以(套资料勿扰,请互相尊重)。

在这里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是说国外出的了相关文件就一定可以进口!

不是说国外出的了相关文件就一定可以进口!

 

衷心希望广大进口商进口前先核对好相关的配料是否在我国有食用依据和添加剂或者营养强化剂是否合规!不然即使按照当前政策可能有概率混进来,但是被打假概率非常大!

目前您要进行一个进口食品项目我们的建议是:

首先你要确定此产品在我国的产品类型,找到相应的国标,当然可以找一些竞品来参考下,走别人走过的路呢,风险相对较小。

然后在审核相关配料,注意好新资源食品在标签上标注好相关(如有要求)。

产品没问题后就可以相关的资料安排货运了。

进口一般就是换单——报关——检验检疫(概率抽检)——出检验检疫证明

PS:进口食品一定要有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加贴好中文标签方能销售。

如果要细讲其实还是涉及到蛮多方面的,比如添加剂,产品,中文标签要求等。一般来说配料比较少的产品比较简单,比如各类发酵酒,红酒,蒸馏酒等。抛砖引玉,随便扯扯,欢迎交流!上海卓鹰钱经理原创,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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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性能检验的适用条件: (1)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时进行性能检验; (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即设计型号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规定的检验周期到期时; (4)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5)主管部门提出进行性能检验; (6)对再次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应进行性能检验。

在卓鹰报关公司的努力下,现已发展成规模宏大、设施完善、品质的码头服务公司。公司主营报关、拖车、仓储、代理退税等业务,设置了业务部、操作部、报关部、拖车部、仓储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的网络保证我们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和快捷的信息跟踪,充分深入上海,广州,深圳,宁波,天津等华南市场,为不同的客户提供更为的服务和优质满意的后勤保证。公司现已出了一批的报关人员、客服人员,24小时为广大客户提供五星级的码头服务。

卓鹰每日报关知识:海关估价(CustomsValue):经海关确定的完税价格,也称为海关估定价格。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关税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贸易中的货物价格形式多种多样,海关估价以何种价格为依据,各国都有不同的规定。通常使用的进口货物估价依据是到岸价格。有些则使用离岸价格、产地价格或出口价格,也有些使用进口地市场价格,进口国官定价格……,或同时使用几种价格。作为估价依据的价格不等于是完税价格。需要根据的估价规定进行和后才能规定为完税价格。由于各国海关估价规定的内容不一,有些可以利用估价进口关税,形成税率以外的一种进口的非关税壁垒。因此,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估价规定,并为此做了很大努力。目前,性的海关估价规定主要有《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书》,也称《新估价法规》,另一种是《布鲁塞尔估价定义》。在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中,货物贸易谈判组惠国协议与安排小组召集各参加方的海关专家做了多次非正式的磋商,并就对关于实施总协定第七条《海关估价守则》的协议草拟了一份海关有理由怀疑进口商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项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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