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危险品上海港海事局申报代理,专业进口清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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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问答分享: 问:我司已在海关备案,但是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后,是否需要向海关办理手续? 答:您好,根据令39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上海卓鹰提醒:目前进口危险品流程有明显变化,由以前的口岸港口直接检验检疫查验完成变为进口企业所在地海关完成终的包装和检验,这对于很多企业来讲是一个需要重新适应的,建议企业目前做好以下几点:
1.进口前提前做好危险特性报告(目前看来大部分属地海关都需要提供,不然会终属地检的流程被拉长)
2.问清楚企业所在地海关对货物查验的具体要求(因为可能不同地方的要求不一样)
3.提前好资料,做好心理预期不要影响销售或者生产计划
4.问好所在查验科室的代码和名称,申报时候需要选择境内检验检疫机构上才会把信息移到你们属地海关
5.国外要贴好合规的中文危险品标签,不然国内整改成本不便宜
下面为进口危险品的一些其他事宜:
进口危险品清关,相对进口其他普通货物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目前上海口岸对于所有的危险品都要求按照法检申报,也是目前需要商检查验的货物之一。
那么什么是危险品呢?
危险品(hazardous material ),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运输和贮藏时,应按照危险品条例处理。
危险货物按其具有的危险性或主要的危险性分为9个类别:
第1类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遇水放出的
第5类氧化性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
第7类放射性
第8类腐蚀性
第9类杂项危险和物品
需要注意的有:
1.上海港进口海运危险品(整柜)到港前货主需要像海事局申报,不然会面临高额罚款
2.所有进口危险品需要做法检申报,接受检验检疫
3.所有危险品需要加贴中文危险品标签,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国外黏贴
4.包装需要符合容纳危险品要求
因为危险品需要存放的要求相对普通货物高很多,所以比如堆场,仓储等会较高,找一家成熟的清关合作伙伴能节约时间,节约时间=节约费用。能够规避进口风险!
进口危险品清关单证一般需要: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企业符合性声明
5.是否添加剂声明
6.MSDS中文翻译件
7.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GHS标签)
MSDS很重要,要准确,因为中文危险品标签也是按照中文MSDS上信息做的。
进口危险品涂料中文标签基本信息:
1.品名
2.成分
3.GHS标识
4.危险声明
5.预防措施
6.事故响应
7.安全储存
8.废弃处理
9.制造商电话&地址
10.供应商电话&地址
11.应急电话
进口危险品流程:
到港前危险品海事局申报(如整柜)——报关——缴税放行(海关查验放行)——检验检疫查验(查验包装,中文标签,核对资料等)——提货——商检调离查验(查验包装,中文标签,核对资料等)——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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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鹰每日报关知识分享:什么是反?世贸组织的《反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幅度。所以,确定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报关员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幅度的低限额。反的终补救措施是对产品征收反税。征收反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幅度,也可以低于幅度。尽管反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在调查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税。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应该在接到国内受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调查。各当事方必须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行业协会、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及其行业协会等。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及其损害,或者幅度或进口数量低于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来启动反程序。若出口产品受到调查的成员不满展开调查的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它可以将问题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必须通过本国采取这样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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