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卓鹰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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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鹰所服务的客户包含了IT、家电、纺织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各大行业,为多家500强企业、海内外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我们与业内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不断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优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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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趾甲、等)或者口腔、牙齿,以达到清洁、不良气味、护肤、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化妆品半成品:指一道“灌装”或者“分装”工序外,已完成其他全部生产加工工序的化妆品。

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和非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

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指以销售为主要目的,已有销售包装,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化妆品成品。

非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是一道内容物的工序已经完成,但尚无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

相关注意点:

1、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具体办法将由部门拟订,报市场部门审核、发布。

2、香皂不适用《化妆品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的香皂仍按该条例。

3、2021年1月1日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健美、除臭的化妆品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仍然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企业需要好什么资质?

1. 进出口经营范围

2. 海关注册登记

3. 化妆品经营范围

4. 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进口化妆品一般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国外备货

资料

发运(空运/海运)

报关

查验(如发生)

抽检(如发生)

贴好中文标签

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

销售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销售证明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拓展阅读:进口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

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规定,进口化妆品标签应标注如下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的名称应反映化妆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标注位置: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系列产品的序号或色标号允许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二、原产国或地区

在境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澳门、)的名称,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前应加上引导词“原产国/原产地”。

三、在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在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前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词,例如“代理商/进口商/总经销商/经销商/总代理商:,等”。

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四、净含量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或体积或长度。

净含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五、成分表

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

化妆品全部成分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设计,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所有成分。

六、保质期

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除生产批号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七、备案文号和批准文号

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标注备案文号,进口特殊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

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语标注其备案号或批准文号,标注的文号应和部门颁发上的文号一致。

八、安全警告用语

凡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安全警告用语应以“注意:”或“警告:”等作为引导语。

常见的安全警告用语有:不得撞击,远离火源使用,避免阳光直晒,置于儿童不到处等。

安全警告用语应标注在可视面上。

上海卓鹰凭借自主的供应链信息,对进出口环节进行计划、协调、控制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清关方案,打造化,流程化的1VS1跟踪服务。是一家有11年报关的老牌上海供应链公司。我们专注进口报关、退运报关、一般贸易进口清关、收付、代理出口退税等业务。我公司在进口报关方案设计、海关环节疑难问题解决、进口报关货物海关价格评估、进口风险管控等服务项目上有丰富。 ,优势推荐:进口护肤品清关代理,进口通关物流平台,通关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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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一般操作进口的和地区如下:、、、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澳洲。新西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拉脱维亚、希腊、美国、加拿大等。
我司经常操作的口岸:上海港,上海,上海保税区,宁波港,宁波,杭州,广州白云,广州口岸,深圳口岸,佛山口岸,北京,天津口岸,青岛口岸,南京口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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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海关代码和适用范围之加工贸易设备
包括以下: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设备、加工设备内销、加工设备结转、加工设备退运。
一、定义与代码
(一)外商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是指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开展来料、进料加工业务,外商免费向境内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提供加工生产所需设备,境内经营单位不需支付、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
外商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代码为“0320”,简称“不作价设备”。
(二)加工贸易设备是指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外商作价提供、不扣减企业投资总额的进口设备。
加工贸易设备的代码为“0420”,简称“加工贸易设备”。
(三)加工贸易设备转内销是指在海关期内的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经批准转售给境内非加工贸易企业。
加工贸易设备转内销的代码为“0446”,简称“加工设备内销”。
(四)加工贸易设备结转是指海关期内的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经批准给另一加工企业,或从本企业一本《加工贸易手册》结转入另一本《加工贸易手册》。
加工贸易设备结转的代码为“0456”,简称“加工设备结转”。
(五)加工贸易设备退运是指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加工贸易设备退运的代码为“0466”,简称“加工设备退运”。
二、适用范围
以下情况不适用本节:
(一)暂时进口(期限在半年以内)加工贸易生产所需不作价设备(限模具、单台设备),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资金进口的设备,其为“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
(三)外商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总额以外)进口设备,其为“一般贸易”(0110)。
(四)出口加工区的设备进口、退运及结转,分别适用“境外设备进区”(代码5335)、“区内设备退运”(代码5361)和“设备进出区”(代码5300)。

通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代码和适用范围之直接退运货物
一、定义及代码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在有关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因海关责令或有正当理由获准退运境外的货物。
本代码为“4500”,简称“直接退运货物”。
二、适用范围
(一)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1.因贸易政策,人无法提供相关的;
2.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3.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4.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5.货物残损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检验检疫部门根据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二)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退运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境外:
1.进口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2.违反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且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后的;
3.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进口的固体用作原料,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4.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区域和保税场所进口货物的直接退运。
(四)下列情况不适用本:
1.放行后的进口货物退运出境,其为“退运货物”(4561)。
2.进口转关货物在进境地海关放行后,当事人申请办理退运手续的,应当按照一般退运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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