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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威士忌进口货代——值得信赖

《常州威士忌进口货代——值得信赖》——我司提供进口威士忌全程供应链服务,从威士忌进口海外提货物流,威士忌进口报关清关,威士忌进口保税中转,威士忌进口国内物流,威士忌进口审价,进口威士忌中文标签设计黏贴,威士忌进口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出具等一站式威士忌进口服务!选择上海卓鹰,进口威士忌从此不用烦恼,众多案例支持,竭诚为您服务!专注进口服务——为您解决威士忌进口/进口威士忌清关单证/进口威士忌报关流程/进口威士忌清关手续/进口威士忌准入/进口威士忌供应链等问题!

上海卓鹰分享: 实施简化进出区的货物还需要报关吗? 简化进出区是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免予填报报关单或备案清单等手续,区内企业自行做好便捷进出区的日常记录,相关情况可追溯。在通关环节,企业仅需通过金关二期特殊区域的向海关发送“卡口登记货物”信息,无需办理报关手续。

  

 

威士忌(Whisky、Whiskey),是一种由大麦等谷物酿制,在橡木桶中陈酿多年后,调配成43度左右的烈性蒸馏酒。英国人称之为“生命之水”。 威士忌的酿制工艺分为六个步骤:发芽、糖化、发酵、蒸馏、陈年、混配。

 

商品编码 2208300000

威士忌进口关税:5%

威士忌进口增值税:13%

威士忌进口消费税:20%/0.912元/升

 

申报要素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品名[中文及外文名称];3:原料;4:酒精浓度;5:包装规格;6: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7:产地;8:GTIN;9:CAS;

进口威士忌需要企业需要具体什么:

1.进出口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2.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3.食品

4.食品人备案

进口威士忌国外一般需要哪些单证?

1.原产地证

2.Health certificate或者销售证明

3.灌装日期证明

4.标签彩和翻译件

5.如果是木托盘,木托盘需要有IPPC标识

6.Invoice

7.Packing List

进口威士忌流程一般为:

国外发运--收发货人备案---到港后报关---海关缴税放行(如查验则查验)---检验检验抽检(有概率)出国内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以销售)

拓展:威士忌酒税率计算:

暂定关税 5%

增值税: 13%

消费税: 20%/0.912元/升

关税计算 = 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 × 5%

PS:关税完税价格一般为CIF价,但若海关对企业申报的CIF价表示怀疑,会参照同期同类的商品价格核定

增值税:13%

增值税计算 = 组成计税价格 × 13%

消费税:20%+0.912元/升

消费税计算 = 组成计税价格 × 20%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1- 消费税税率)

PS:组成计税价格是进口环节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

举例

海关核定一支威士忌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元,问此威士忌在进口环节一生的税负是多少?

组成计税价格 = (100 + 5)÷ (1-20%) = 131.25(元)

进口环节应纳关税 = 100× 5% = 5(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 131.25 × 13% = 17.06 (元)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 131.25 × 20% = 26.25 (元)+0.912元/升(元)

进口环节税负 =5+17.06+26.25+0.912元/升(元)=48.31%+0.912元/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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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包装类别: 出于包装的目的,除第1类、第2类、第7类、5.2项和6.2项以及4.1项自反应以外的,按照它们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I类包装:显示高度危险性 II类包装:显示中度危险性 III类报关:显示低度危险性

历经数载精心经营,上海卓鹰报关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营、报关,遵循“、快捷、安全”的高要求,以卓越的服务深受客户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出一批行业中的报关人才,拥有一支的报关服务团队。上海卓鹰报关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网络。上海卓鹰报关公司拥有的报关团队,丰富的进出口报关。具备进出口贸易和报关综合知识和协调能力。熟悉海关、商检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制度以及它们的办事流程。向你解释贸易关系、报关报检注意事项、海关估价制度、进出口账务处理。为广大国内外生产厂家、贸易公司代理进出口报关业务。让客户能真正感受到货物给予卓鹰报关公司操作“安心、放心、舒心”“安全、便捷、准时”的实时。

卓鹰每日报关知识:海关估价(CustomsValue):经海关确定的完税价格,也称为海关估定价格。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关税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贸易中的货物价格形式多种多样,海关估价以何种价格为依据,各国都有不同的规定。通常使用的进口货物估价依据是到岸价格。有些则使用离岸价格、产地价格或出口价格,也有些使用进口地市场价格,进口国官定价格……,或同时使用几种价格。作为估价依据的价格不等于是完税价格。需要根据的估价规定进行和后才能规定为完税价格。由于各国海关估价规定的内容不一,有些可以利用估价进口关税,形成税率以外的一种进口的非关税壁垒。因此,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估价规定,并为此做了很大努力。目前,性的海关估价规定主要有《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书》,也称《新估价法规》,另一种是《布鲁塞尔估价定义》。在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中,货物贸易谈判组惠国协议与安排小组召集各参加方的海关专家做了多次非正式的磋商,并就对关于实施总协定第七条《海关估价守则》的协议草拟了一份海关有理由怀疑进口商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项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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